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:

  为推动福建工艺美术与工业文化深度融合,促进新技术、新材料的转化应用,赋能工艺美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,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下,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(以下简称“省工美中心”)开展2026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工作室(以下简称“大师工作室”)建设工作,计划建设20个大师工作室。具体事项如下:

  一、申报条件

  申报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:

  1.申报人应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弘扬工匠精神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身体健康,能够承担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。

  2.申报人应具有“中国工艺美术大师”或“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”称号,具有较高的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
  (1)已获评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。

  (2)近3年所创作的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重要赛事金奖。

  (3)近3年所创作的作品入选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专业馆藏。

  (4)近3年所创作的作品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珍品。

  3.具有个人创作室、带徒授艺场所和作品展示交流场所;具有完善的设施设备,能够满足教学和技艺传授等工作要求。工作室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。

  4.注重传承创新,积极开展大师带徒活动,促进技艺传承和人才培养,工作室有5名及以上相对固定的学生或徒弟。

  5.举办或参加工业文化领域(含工艺美术行业)研修、培训、展评和交流等活动。

  6.参与产业化项目或企业产品设计,推动新技术、新材料应用。

  二、申报程序

  1.大师工作室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所属地市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。

  2.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,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,提出大师工作室推荐意见,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(电子版、纸质版)反馈至省工美中心。由省工美中心组织专家对所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。

  3.省工美中心从工艺美术专家库中抽取评委组成专家组,对通过初审的大师工作室相关材料及作品进行现场评价,遴选出拟建设的大师工作室名单。

  4.对拟建设的大师工作室名单进行公示公布。

  三、申报材料

  申报大师工作室需提交下列材料:

  1.《2026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工作室申报表》(见附件1)。

  2.《2026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2,由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填写)。

  3.大师工作室场地及设施情况资料(含产权证或租赁合同,场地平面图及现场照片等)、营业执照、师徒双方签订两年以上带徒协议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
  4.3件代表作品相关资料(每件作品需提供清晰图片3张和创作视频,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5MB)等。

  5.申报人身份证、大师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及相关成果等其他佐证材料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
  四、其他事项

  1.现场评价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2.联系方式:

  卓伟强 0591-87556911

  纪涌泉 0591-87879903

  五、附件

  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

  2026年4月9日